王某因琐事将原单位同事的女儿杀死,并焚尸灭迹。该案应由( )管辖。

admin2021-03-22  26

问题 王某因琐事将原单位同事的女儿杀死,并焚尸灭迹。该案应由(    )管辖。

选项 A、基层人民法院
B、中级人民法院
C、高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答案B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本题中王某故意杀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故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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