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与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2月甲企业用自产的不含税市场价为3000元的电视机与乙企业自产的电冰箱进行等价交换,甲企业将换入的电冰箱用于零售,乙企业将换入的电视机用于职工宿舍,双方互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下列关于此项业务的增值税处理,说法正

admin2017-11-29  38

问题 甲企业与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2月甲企业用自产的不含税市场价为3000元的电视机与乙企业自产的电冰箱进行等价交换,甲企业将换入的电冰箱用于零售,乙企业将换入的电视机用于职工宿舍,双方互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下列关于此项业务的增值税处理,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甲企业换出电视机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元,换入电冰箱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为0
B、甲企业换出电视机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元,换入电冰箱可以抵扣进项税额510元
C、乙企业换出电冰箱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元,换入电视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为0
D、乙企业换出电冰箱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元,换入电视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510元
E、甲企业与乙企业均不核算增值税销项税额,也不核算进项税额

答案B,C

解析 纳税人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的,双方都应做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及进项税额。甲企业换出的电视机应确认销项税额=3000×17%=510(元),甲企业换入电冰箱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000×17%=510(元);乙企业换出的电冰箱应确认销项税额=3000×17%=510(元),乙企业换入的电视机,用作了职工福利,所以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Ce1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