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个人约翰为在境内的外国企业中工作的一名普通员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所在国未与中国签订税收协定。约翰2015年8月30日来华,在境内、境外均担任职务,工作期间,境内企业每月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8000元,境外单位每月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15000元,201

admin2017-11-15  25

问题 外籍个人约翰为在境内的外国企业中工作的一名普通员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所在国未与中国签订税收协定。约翰2015年8月30日来华,在境内、境外均担任职务,工作期间,境内企业每月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8000元,境外单位每月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15000元,2015年11月20日约翰工作结束,离开中国,则2015年11月约翰应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选项 A、801.48
B、1228.93
C、1314.6
D、1644.93

答案A

解析 约翰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2+30+31+20=83(天)。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8000+15000-4800)×25%-1005]×8000÷23000×19.5÷30=801.48(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C02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