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可以适用代理的行为是( )。[2008年11月二级真题]

admin2016-07-14  25

问题 下列可以适用代理的行为是(    )。[2008年11月二级真题]

选项 A、买卖
B、立遗嘱
C、接受继承
D、债务履行
E、收养子女

答案A,C,D

解析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亲自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外,民事法律行为均可以适用代理。如买卖、承揽、租赁、债务履行、接受继承等,还有一些法律行为以外的行为也适用代理,如申报行为、申请行为、诉讼行为等。不得通过代理人进行的法律行为,主要是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和当事人约定应当由特定人亲自为之的行为,包括指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受约演出等行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oCV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