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工地升降机操作工刘某未注意下方有人即按启动按钮,造成维修工张某当场被挤压身亡。刘某报告事故时隐瞒了自己按下启动按钮的事实。关于刘某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12题)

admin2017-03-07  25

问题 某施工工地升降机操作工刘某未注意下方有人即按启动按钮,造成维修工张某当场被挤压身亡。刘某报告事故时隐瞒了自己按下启动按钮的事实。关于刘某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12题)

选项 A、(间接)故意杀人罪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谎报安全事故罪
D、重大责任事故罪

答案D

解析 间接故意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的区分在于,行为人有没有认识到行为可能会产生危害结果。间接故意中,行为人已经认识到;而疏忽大意过失中,行为人应当预见但没有预见。题中刘某未注意到下方有人即启动按钮,说明刘某没有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产生危害结果。因此,刘某的主观罪过是疏忽大意的过失,而非间接故意。根据《刑法》第134条第1款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就重大伤亡事故而言,重大责任事故罪实际上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二者是法条竞合关系,重大责任事故罪是特殊法条,过失致人死亡罪是一般法条。题中刘某违反生产作业中的注意义务,因操作失当而造成人员伤亡,触犯了重大责任事故罪。根据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对刘某的行为最终应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罪。因此,D项说法正确。根据《刑法》第139条之一规定,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主体是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题中刘某不符合本罪主体资格,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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