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买卖花生油的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2012年10月7日发货,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的10日内付款。乙公司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货物与封存的样品差异巨大,乙公司因此而拒绝支付款项,根据已知的条件,乙方的行为构成( )。

admin2013-08-02  31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买卖花生油的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2012年10月7日发货,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的10日内付款。乙公司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货物与封存的样品差异巨大,乙公司因此而拒绝支付款项,根据已知的条件,乙方的行为构成(     )。

选项 A、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行使不安抗辩权
C、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D、违约行为

答案C

解析 《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此为《合同法》中的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本题中,甲乙双方约定:甲公司2012年10月7日发货,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的10日内付款。由此可知,甲、乙双方之间互相负有债权债务,且两者之间有先后履行顺序。而当乙公司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货物与封存的样品差异巨大,说明甲的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乙公司因此而拒绝支付款项,这时乙公司行使的是先履行抗辩权。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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