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是( )。

admin2009-02-15  29

问题 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是(    )。

选项 A、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因此,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没有记载房屋原价的,按照上述原则,并参照同类房屋,确定房产原值,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B、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可以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备。如:水、电、暖等设备
C、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D、在确定计税余值时,房产原值的具体减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
E、如果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载原值的,在计征房产税时,应按规定调整房产原值;对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的,应重新予以评估;对没有房产原值的,应由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屋的价值核定。在原值确定后,再根据当地所适用的扣除比例,计算确定房产余值。对于扣除比例,一定要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比例执行

答案A,C,D,E

解析 B项也是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中的一条,但包括与房屋可以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应改为,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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