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显示的净资产为负,财务状况不断恶化。 有关资产:商业用房一间,账面价值100万元;机器设备一套,账面价值20万元;银行存款30万元;应收乙公司的账款30万元(2008年1月20日到期);应收丙公司的账款700万元(2

admin2015-09-18  30

问题 甲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显示的净资产为负,财务状况不断恶化。
有关资产:商业用房一间,账面价值100万元;机器设备一套,账面价值20万元;银行存款30万元;应收乙公司的账款30万元(2008年1月20日到期);应收丙公司的账款700万元(2008年2月6日到期)。
甲公司有关负债:应付丙公司的账款50万元(2008年3月5日到期);应付丁公司的账款180万元(2008年1月10日到期)。
2008年以来,甲公司的资产处理及债权债务清偿情况如下:
(1)1月20日,丁公司请求甲公司偿还欠款未果。但在1月28日丁公司发现甲公司曾于1月15日将机器设备赠送给了戊公司。
(2)2月3日,甲公司将拥有的商业用房以60万元的价格(市场价格为120万元)转让给非关联企业己公司,己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受让该房产,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3)2月21日后,甲公司一直催告乙公司偿还债务,但乙公司到8月底仍未偿还,甲公司亦未采取其他法律措施。
(4)3月15日,甲公司向丙公司提出就50万元债权债务予以抵销。
(5)4月10日,甲公司与庚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将对丙公司的20万元债权以1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庚公司。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丁公司是否有权代位行使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权?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丁公司有权代位行使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权。根据规定,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在本题中,甲公司对乙公司未采取其他法律措施,属于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因此,债权人丁公司有权代位行使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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