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市化肥厂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应在何期限内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A市化肥厂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则奉案应由何地人民法院管辖?

admin2008-12-16  31

问题  A市化肥厂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应在何期限内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A市化肥厂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则奉案应由何地人民法院管辖?

选项

答案《行政诉讼法》第 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做出 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本案应当由市环保局所在的C区人民法院管辖。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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