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某工商局在办理完毕某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1年之后,发现办理登记的工作人员由于工作疏忽未认真核实有关材料,导致作出了错误的变更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工商局应当如何处理?

admin2020-11-19  33

问题 (2002年)某工商局在办理完毕某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1年之后,发现办理登记的工作人员由于工作疏忽未认真核实有关材料,导致作出了错误的变更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工商局应当如何处理?

选项 A、撤销变更登记,恢复到原来的登记状态
B、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C、撤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于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予以适当赔偿
D、注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给予企业适当补偿

答案A

解析 A选项当选。《行政许可法》第69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可见在颁发行政许可的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应撤销行政许可。变更登记属于行政许可的一种,当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进行行政许可时存在玩忽职守的行为导致作出错误的变更登记时,依法应当予以撤销变更登记,故A选项当选。   
B选项不当选。只有在实施行政许可的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才是吊销行政许可,本题案例中的违法行为发生在颁发许可过程中,所以不能吊销。   
C选项不当选。由于本题案例中存在违法行为的是变更登记,而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因此不能撤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行政许可法》第76条规定:“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可见只有在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才适用国家赔偿。如果当事人的违法权益(如企业提交申请材料时存在造假)受到侵害责任不赔偿。   
D选项不当选。《行政许可法》第7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本题案例属于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在撤销之后才必须注销该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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