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高档化妆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2月经济业务如下: (1)销售成套化妆品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300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48000元。 (2)当月收回委托加工的高档化妆品,直接以不含增值税价款100000元出售,收回时受托方按其同类产品售价代

admin2019-10-24  33

问题 甲高档化妆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2月经济业务如下:
(1)销售成套化妆品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300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48000元。
(2)当月收回委托加工的高档化妆品,直接以不含增值税价款100000元出售,收回时受托方按其同类产品售价代收代缴消费税10000元。
(3)本月购入高档护肤类化妆品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32000元,全部投入生产。其中50%用于生产A型高档化妆品,50%用于生产普通护肤品。
(4)为职工发福利,发放自产A型高档化妆品,价值50000元(不含税售价),成本价30000元。
(5)将自产A型高档化妆品、普通护肤品、普通护发品装入一个盒内作为礼品送给关系单位,不含税售价为20000元。
(6)销售普通护肤品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200000元,销项税额为32000元。
(7)委托乙化妆品厂加工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合同约定,产品需求由甲高档化妆品厂提出,材料由乙化妆品厂采购,加工后交货付款。乙化妆品厂采购材料成本60000元,收取加工费10000元。当月乙化妆品厂已加工完毕交货,甲高档化妆品厂收货后已验收入库。乙化妆品厂无同类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售价。已知:高档化妆品成本利润率为5%,消费税税率为15%。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高档化妆品厂当月消费税应纳税额为(    )元。

选项 A、72000
B、5l000
C、45500
D、41000

答案C

解析 普通护肤化妆品不征收消费税。甲高档化妆品厂当月应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300000+100000+50000+20000+200000=670000(元)。
外购已税高档化妆品连续生产高档化妆品,按生产领用数量抵扣已纳消费税。甲高档化妆品厂当月可抵扣的消费税=200000×15%×50%=15000(元)。
业务(7)不属于税法规定的委托加工业务,因此乙化妆品厂应按销售自产高档化妆品自行申报缴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60000+10000)×(1+5%)÷(1-15%)=86470.59(元)。应纳消费税=86470.59×15%=12970.59(元)。
自2012年9月1日起,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甲高档化妆品厂当月应纳消费税=(300000+50000+20000)×15%-15000+(100000×15%-10000)=4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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