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一市政府,一法官推翻了一嫌疑犯拥有非法武器的罪名。一看到警察,那个嫌疑犯就开始逃跑,当警察追他时,他就随即扔掉了那件非法武器。那个法官的推理如下:警察追击的唯一原因是嫌疑犯逃跑;从警察旁边逃跑的行为自身并不能使人合情合理地怀疑他有犯罪行为;在一非法追击

admin2013-05-23  34

问题 在某一市政府,一法官推翻了一嫌疑犯拥有非法武器的罪名。一看到警察,那个嫌疑犯就开始逃跑,当警察追他时,他就随即扔掉了那件非法武器。那个法官的推理如下:警察追击的唯一原因是嫌疑犯逃跑;从警察旁边逃跑的行为自身并不能使人合情合理地怀疑他有犯罪行为;在一非法追击中收集的证据是不能接受的。因此,这个案例中的证据是不能接受的。    下面哪一条原则如果正确,最有助于证明那个法官关于那些证据是不能被接受的判决是合理的?

选项 A、只要涉及其他重要因素,从警察那儿逃跑就能使人产生一个合情合理的有关犯罪行为的怀疑
B、人们可以合法地从警察那儿逃跑,仅当这些人在不卷入任何犯罪行为时
C、仅当一个人的举动使人合情合理地怀疑他有犯罪行为时,警察才能合法地追击他
D、从警察那儿逃跑的自身不应被认为是一个犯罪行为
E、在一个人的举动能使人合情合理地怀疑他有犯罪行为的情况下,警察都能合法地追击那个人

答案C

解析 问题是要问哪项最有助于法官的推理成立。因此读题重点是有关法官推理的文字,前面的背景介绍就没必要看了。
    要使法官推理合理,即证据不能接受,需要说明警察的行为为非法追击,看哪一个选项能得出“非法追击”就可以了。
    警察在不合情合理的情况下,对嫌疑犯进行的追击为非法追击,结果得到的证据不能被使用。因此要想对嫌疑犯进行合法的追击,警察就必须得有合情合理的理由,因此C为本题答案。
    E项是个无效推理;其他选项没有说明是否合法或非法追击,因此,不能推出证据是否能接受的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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