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审程序,是指上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对下级人民法院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进行审理、裁判的程序。关于行政诉讼二审程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dmin2010-01-21  27

问题 第二审程序,是指上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对下级人民法院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进行审理、裁判的程序。关于行政诉讼二审程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选项 A、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若对裁定不服,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B、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若当事人对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有争议,人民法院仍可实行开庭审理
C、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判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
D、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二审程序。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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