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卷三—82,任)

admin2014-02-25  21

问题 关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卷三—82,任)

选项 A、二者的裁定都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院依职权作出   
B、二者适用的案件范围相同   
C、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申请时,法院可以责令其提供担保,当事人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D、对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但可以申请复议一次诉讼保障制度  

答案C,D

解析 (1)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财产保全包括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两种。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启动只能基于利害关系人的申请,而诉讼中财产保全的启动则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作出。但是,先予执行的裁定的作出只能由权利人向受诉法院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申请,法院不能在没有权利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依职权主动采取措施。因此A项错误。   
(2)只要遇到有关的财产可能被转移、隐匿、毁灭等情形,从而可能造成对利害关系人权益的损害或可能使法院将来的判决难以执行或不能执行时,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或法院的决定,法院就可以对有关财产采取财产保全的保护措施。因此财产保全的适用范围相对宽泛。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是:①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②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③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所谓情况紧急,主要是指下列情况: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款的;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因此先于执行的适用范围具有严格的条件限制,故B项错误。   
(3)C项中的财产保全只能是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因为申请的主体是当事人,起诉前申请的主体是利害关系人,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当事人申请诉讼中财产保全,法院可以责令其提供担保,当事人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与此同时,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法院认为有必要让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当事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因此,C项正确。   
(4)在民事诉讼当中通常可以上诉的裁定只有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因此对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当事人不服,并不可以上诉,但可以申请复议一次。故D项也是正确的。本题答案为C、D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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