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合同一方已经掌握确凿的证据,证明合同对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所以先行中止了债务履行,这种权利是指( )。

admin2015-03-17  28

问题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合同一方已经掌握确凿的证据,证明合同对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所以先行中止了债务履行,这种权利是指(    )。

选项 A、不安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先履行抗辩权
D、后履行抗辩权

答案A

解析 根据《合同法》中关于合同履行抗辩权的规定可知,不安抗辩权指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合同对方的经济状况严重恶化,可以中止履行;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先履行抗辩权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故,A选项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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