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

admin2015-09-19  32

问题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

选项 A、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均由村民委员会召集
B、有1/5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C、经村民委员会讨论,可以决定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以及征地补偿费用的使用
D、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乡镇人民政府在任何情况下无权干涉

答案A

解析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1条第2款规定,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1/10以上的村民或者1/3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10天通知村民。第26条规定,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有1/5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可见,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均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故A项正确。B项是错误的,有1/5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而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1/3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根据该法第24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故C项错误。根据该法第27条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可见,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应当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在特定情况下,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还可以责令其改正,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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