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无任何关联关系,丙为可持续经营的上市公司,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2016年11月真题] Ⅰ.乙持有丙51%,甲乙签订协议,由甲直接办理乙所持丙35%股份的过户登记 Ⅱ.甲以协议方式收购丙,并成为丙控股股东,收购协议签订后,甲可以

admin2022-08-17  34

问题 甲、乙无任何关联关系,丙为可持续经营的上市公司,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2016年11月真题]
Ⅰ.乙持有丙51%,甲乙签订协议,由甲直接办理乙所持丙35%股份的过户登记
Ⅱ.甲以协议方式收购丙,并成为丙控股股东,收购协议签订后,甲可以立即改选丙2/3的董事会成员
Ⅲ.乙以协议方式收购丙,但收购资金存在缺口,可要求丙为其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Ⅳ.甲以协议方式收购丙,签订协议至过户前,丙可以公开发行股份

选项 A、Ⅰ、Ⅳ
B、Ⅰ、Ⅱ、Ⅲ
C、Ⅱ、Ⅲ、Ⅳ
D、Ⅰ、Ⅲ、Ⅳ
E、Ⅰ、Ⅱ、Ⅲ、Ⅳ

答案E

解析 Ⅰ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55条第1款规定,收购报告书公告后,相关当事人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在证券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转让予以确认后,凭全部转让款项存放于双方认可的银行账户的证明,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解除拟协议转让股票的临时保管,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收购人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或者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不予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Ⅱ、Ⅲ、Ⅳ三项,第52条规定,以协议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自签订收购协议起至相关股份完成过户的期间为上市公司收购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收购人不得通过控股股东提议改选上市公司董事会,确有充分理由改选董事会的,来自收购人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会成员的1/3;被收购公司不得为收购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被收购公司不得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不得进行重大购买、出售资产及重大投资行为或者与收购人及其关联方进行其他关联交易,但收购人为挽救陷入危机或者面临严重财务困难的上市公司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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