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严甲与周乙二人系邻居,且长期不睦,一日,因门口垃圾堆放又起争吵,继而相殴,因严甲体格较壮,周乙处于劣势,被按倒在地,恰周乙之弟周丙经过,看见哥哥被欺负,怒不可遏,遂前去帮手,周乙的抽身回家随手拿了个木棍,朝严甲身上乱抡,严甲遂伤。经医院诊断,严甲肘骨骨折,
严甲与周乙二人系邻居,且长期不睦,一日,因门口垃圾堆放又起争吵,继而相殴,因严甲体格较壮,周乙处于劣势,被按倒在地,恰周乙之弟周丙经过,看见哥哥被欺负,怒不可遏,遂前去帮手,周乙的抽身回家随手拿了个木棍,朝严甲身上乱抡,严甲遂伤。经医院诊断,严甲肘骨骨折,
admin
2008-12-16
39
问题
严甲与周乙二人系邻居,且长期不睦,一日,因门口垃圾堆放又起争吵,继而相殴,因严甲体格较壮,周乙处于劣势,被按倒在地,恰周乙之弟周丙经过,看见哥哥被欺负,怒不可遏,遂前去帮手,周乙的抽身回家随手拿了个木棍,朝严甲身上乱抡,严甲遂伤。经医院诊断,严甲肘骨骨折,面轻微伤。严某遂向派出所报案,值班警察认为这不过是邻里纠纷,不构成犯罪,进行了调解。严某不服,径行向法院起诉,要求周乙赔偿医疗费、所经营店铺停业损失以及精神方面所承受的巨大痛苦。法院先对案件进行了调解,调解不成,遂由法官王丁独任审判。请问:
选项
答案
严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本案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的第三种自诉案件的情况。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9D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07年5月15日,甲(住A市C区)、乙(住A市C区)二人在A市D区某酒吧因琐事斗,二人均受伤,事发后,当地派出所警察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甲处罚400元,对乙罚款200元,甲不服,向A市D区公安分局申请行政复议,后者对甲、乙二人分别做出了罚款200
刘某因不缴纳乡政府非法征收的费用,被乡政府非法拘禁4天。对此,刘某应通过何种途径请求国家赔偿?()。
依据法律的分类,我国的刑法属于()。
某县工商局和县公安局联合执法时,工作人员王某、李某、张某滥用职权以某厂擅自使用专利申请号用于产品包装广告进行宣传、销售为由,向某厂发出扣押封存该厂胶片带成品通知书。该厂不服,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扣押财物通知书,并提出下列赔偿要求:返还扣押财物、赔偿该厂不能履
根据《刑法》规定,假释的适用对象可能是判处()的犯罪分子。(2008年多项选择第55题)
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对主体的行为不仅具有强制和教育的作用,而且具有()的作用。
下列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情形有( )。
甲公司因偷税行为被某县级税务机关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甲公司向市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处罚决定。甲公司又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在该行政诉讼中,甲公司将行政复议机关列为被告。法院经过审查,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甲
甲在某建筑公司工作,建筑公司克扣甲半年工资。一天,甲持西瓜刀冲入公司财务处,将刀架在财务处职员乙的脖子上.喝令财务处职员丙交出现金1万元。见丙故意拖延时间,甲便在乙的脖子上划了一刀此时正在领取工资的建筑工人丁看见乙血流不止,就把自己刚领取的1万元扔给甲,甲
随机试题
女,51岁,诊断为“宫颈癌”,妇科检查发现癌组织浸润达阴道穹窿处,双侧宫旁柔软,无增厚,未及浸润结节。宫颈活检的护理指导,不正确的是
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早期的临床表现是
A.生长激素B.甲状腺激素C.甲状旁腺激素D.糖皮质激素E.胰岛素调节钙磷代谢最重要的激素是
JTG/TH21—2011将桥梁上部结构分为()几大类。
某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承包商与业主签订了一份堤防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工期为68天,工期每提前1天奖励2000元,每延期1天罚款3000元。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该计划得到业主代表的认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
下列关于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不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Writealetterinreplytoafriend’sinquiryaboutapplyingforadmissiontoyourcollegeoruniversity.Yourlettershouldinc
如下图所示,Ciseo3548交换机A与B之间需传输名为VL10(ID号为10)和VL15(ID号为15)的VIAN信息。下列为交换机A的g0/1端口分配VLAN的配置,正确的是()。
TheSeattleTimesCompanyisonenewspaperfirmthathasrecognizedtheneedforchangeanddonesomethingaboutit.Inthene
HeopenlycalledonthePresidenttotrimhis1993defencebudgetby16billionto20billiondollarsbeforesendingittoCapi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