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项以货易货合同,按合同规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60吨钢材,但合同并未列明钢材金额,国家牌价为每吨0.5万元;乙公司则向甲公司提供价值40万元的设备。则甲乙两个公司合计应纳印花税( )元。

admin2010-03-25  24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项以货易货合同,按合同规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60吨钢材,但合同并未列明钢材金额,国家牌价为每吨0.5万元;乙公司则向甲公司提供价值40万元的设备。则甲乙两个公司合计应纳印花税(  )元。

选项 A、90
B、420
C、210
D、30

答案B

解析 在商品购销活动中,采用以货易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金额合计数计税贴花。合同未列明金额的,应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额。
   双方合计应纳印花税=(60×5000+400000)×0.3‰×2=420(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8r72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