鞫谳分司

admin2022-03-30  18

问题 鞫谳分司

选项

答案宋朝比较重视司法审判实务,根据其经验积累,为了防止审判中出现偏见或偏私,强化案件审判的公正性;同时也是为了防止中央司法官员的司法权独断和分化地方行政官员的司法权力,宋朝发展出一项比较有特色的司法权力运行制度,即鞫谳分司制。鞫,指审理;谳,指判决。这一制度将审理案件和适用法律进行判决的主管官员进行分离。从中央来看,大理寺设左右少卿,左断刑、评事,即审案,右治狱;刑部复核设置详断官和详议官,详断官复核案件事实,详议官检查法律适用。从地方来看,在地方州府一级,设置司理院,分设司理参军和司法参军,也分别管理案件事实审理和法律适用,根据司法参军的法律适用作为行政长官进行定罪量刑的参考根据,行政长官进行最后判决。这种分司制度实际上也反映出宋朝职官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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