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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谈谈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法律地位及其特殊法律保护。(北京大学2001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谈谈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法律地位及其特殊法律保护。(北京大学2001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
admin
2016-06-13
34
问题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谈谈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法律地位及其特殊法律保护。(北京大学2001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
选项
答案
被继承人的子女在继承法上有着重要的法律地位,这一方面是因为继承制度本身就是建立在财产私有制上的,而这种财产流转又总是与特定的亲属身份关系相联系,那么,被继承人的子女作为与继承人有血缘关系(现代法律亦推之法律拟制的亲子关系,如收养等)的后代自然在继承制度中占据主体地位。另一方面,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养老育幼、照顾弱者,如果被继承人死亡时,其子女尚未成年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当然需要得到一定的经济来源,故法律也非常重视此类子女的生活保障问题。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的重要法律地位如下所述:第一,被继承人的子女是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与被继承人的父母和配偶优先于其他继承人获得遗产;第二,被继承人的子女可以被指定为遗嘱继承人继承遗产。法律对被继承人的子女所给予的特殊法律保护主要表现在:第一。法律规定了胎儿特留份制度,即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处理。这直接体现了法律对被继承人子女的特殊保护。第二,法律还规定了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制度,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代袭继承或承祖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转继承又称转归继承、连续继承、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在尚未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实际上这两项制度都是允许被继承人的子女所应继承的财产利益转归其后代享有,以解决其后代的抚养等问题,所以也可以说是对被继承人的子女利益的特殊保护。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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