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民委员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一21题)

admin2019-01-10  26

问题 关于村民委员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一21题)

选项 A、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年公布一次
B、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村民委员会主任负责制
C、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委员会
D、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村民小组长若干人组成

答案C

解析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0条中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故A项“至少每年公布一次”的表述错误。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9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也就是说,村委会实行集体负责制。故B项“采取村民委员会主任负责制”的表述错误。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7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故C项表述正确。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6条第l款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据此,村民小组长不是村委会成员,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7EPl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