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租赁中,承租人与出租人在会计处理原则上有何异同?

admin2012-11-21  33

问题 经营租赁中,承租人与出租人在会计处理原则上有何异同?

选项

答案由于经营租赁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并没有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承租人不承担租赁资产的主要风险,承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比较简单,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主要内容有:(1)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如果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的,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2)承担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3)在实际发生或有租金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4)对租赁资产不计提折旧。(5)为保证租赁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承租人应设置“经营租赁资产”备查簿作备查登记。以反映和监督租赁资产的使用、归还、结存情况。 出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主要内容有:(1)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出租人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如果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的,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2)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3)承租人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出租人应当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应当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4)在实际发生或有租金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5)出租人应当按资产的性质,将用作经营租赁的资产包括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关项目内。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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