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10年多项选择第59题)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中取回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10年多项选择第59题)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中取回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1-10-29
33
问题
(2010年多项选择第59题)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中取回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取回权是对特定物的返还请求权
B、取回权是以物权为基础的请求权
C、取回权是破产程序中的特别请求权
D、取回权的权利主体是管理人
答案
A,B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破产程序中取回权的法律特征。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取回权具有的法律特征包括,取回权是对特定物的返还请求权;取回权是以物权为基础的请求权;取回权是破产程序中的特别请求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LZ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题库企业法律顾问分类
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企业法律顾问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办法是( )。
下列哪项不是财产所有权的基本特征( )。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口起( )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 )。
适用不安抗辩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下列侵权行为可能承担行政责任的是( )。
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选项中哪些行为的,可能被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 )
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包括( )。
前后所签订的三个合同( )。在这一纠纷中,三井株式会社的责任主要有( )。
张三欠李四10万元,约定2010年5月8日前偿还,王五为保证人。三人在借款合同上签了字。2010年4月21日,李四将5万元的债权转让与了赵六,并通知了王五。请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TheOralApproachisa______methodinthelanguageteaching.
现代管理理论的发展趋势是怎样的?
痰液标本做细胞学检查应留何时的标本为好()
安装在同一孔跨的梁、板,其预制施工的龄期差不宜超过()。
企业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有( )。
《礼记·学记》中说:“不陵节而施。”下列与其在思想上一致的教学原则是()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后面各题。陈太丘与友期行,期日中,过中不至,太丘舍去,去后乃至。元方时年七岁,门外戏。客问元方:“尊君在不?”答曰:“待君久不至,已去。”友便怒曰:“非人哉!与人期行,相委而去。”元方曰:“君与家君期日中,日中不至,则是无信
斗茶始于唐代,据考__________于出产贡茶闻名于世的福建建州茶乡。是每年春季新茶制成后,茶农、茶客们比新茶优良次劣排名顺序的一种比赛活动。有比技巧、斗输赢的特点,富有趣味性和挑战性。一场斗茶比赛的胜败,犹如今天一场球赛的胜败,为众多市民、乡民所___
下列各项权利和自由中,()是我国宪法没有规定的。
The"fatherofwaters",theMississippiRiverisoneofthe【C1】______intheworld.AccordingtotheUnitedStatesArmyCorpsof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