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王某、张某、田某、朱某共同出资180万元,于2013年8月成立绿园商贸中心(普通合伙)。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未特别约定。2014年9月,鉴于王某、张某业务能力不足,经合伙人会议决定,王某不再享有对外签约权,而张某的对外签约权仅限于每笔交易额3万元以下
王某、张某、田某、朱某共同出资180万元,于2013年8月成立绿园商贸中心(普通合伙)。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未特别约定。2014年9月,鉴于王某、张某业务能力不足,经合伙人会议决定,王某不再享有对外签约权,而张某的对外签约权仅限于每笔交易额3万元以下
admin
2015-07-14
24
问题
王某、张某、田某、朱某共同出资180万元,于2013年8月成立绿园商贸中心(普通合伙)。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未特别约定。2014年9月,鉴于王某、张某业务能力不足,经合伙人会议决定,王某不再享有对外签约权,而张某的对外签约权仅限于每笔交易额3万元以下。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因违反合伙人平等原则,剥夺王某对外签约权的决议应为无效
B、王某可以此为由向其他合伙人主张赔偿其损失
C、张某此后对外签约的标的额超过3万元时,合同对合伙企业无效
D、对张某的签约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答案
D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CG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03年9月1日,某行政机关对A公司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的决定,并于当日以信函方式寄出,A公司于9月5日收到该信函。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A公司如对行政机关的决定不服,可以在一定期间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该期间为()。
2005年3月,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了一份合同,由甲向乙提供货物并运输到乙指定的地点,合同标的金额为300万元,其中包括货款和货物运输费用。货物买卖合同适用的印花税率为3,货物运输合同适用的印花税率为5。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应纳印花税额是(
我国某厂与美国某公司准备建立一个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签订了合营企业合同。合同中规定:(1)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900万美元,其中,中方出资680万美元,美方出资220万美元。中方出资的主要方式是:场地使用权80万美元、机器设备300万美元、房屋1
外资企业的外方投资人,经审批机关批准,可以用中国境内兴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人民币利润出资。()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某商场销售100件服装,每件含税价格为50元。由于该商场购买数量较多,该企业按原价八折优惠,该企业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此项业务的不含税销售额为()元。
个人独资企业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
甲企业(下称“甲”)向乙企业(下称“乙”)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在10日内报价。乙接受甲所发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亦要求甲在10日内回复;甲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乙在未签订
国内甲企业与外国乙投资者拟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投资总额为300万美元。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合营企业注册资本至少应为()万美元。
某外商甲与国内企业乙约定设立中外合资企业丙,投资总额为200万元,则丙企业的注册资本最少应为()万元。
随机试题
目前,我国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由登记制度和监管制度两方面组成,以__________为主要特征。
关于Ⅲ型急进性肾小球肾炎的治疗,正确的是
A.1B.2C.3D.4E.5用非水溶液滴定法测定硫酸奎宁的含量时,1mol硫酸奎宁需要消耗高氯酸的摩尔数为()
某项目部承揽一土石坝工程施工任务。为加快施工进度,该项目部按坝面作业的铺料、整平和压实三个主要工序组建专业施工队施工,并将该坝面分为三个施工段,按施工段1、施工段2、施工段3顺序组织流水作业。已知各专业施工队在各施工段上的工作持续时间如下表:问
施工流水段分阶段合理划分应说明的是()。
【2012年河南特岗.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根据下列表格回答问题。2005年与2004年相比,该市主要客源国游客人数上升了()。
建立派生类对象时,3种构造函数分别是a(基类的构造函数)、b(成员对象的构造函数)、c(派生类的构造函数),这3种构造函数的调用顺序为
Whatdoesthewomanmean?
Byronpossessedpowersofobservationthatwouldhavemadehimagreatanthropologistandthatmakeshislettersasagroupth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