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犯罪,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dmin2015-09-30  20

问题 关于单位犯罪,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选项 A、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公司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B、因为盗窃罪为自然犯,因此单位决定实施盗窃电力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只对单位予以行政处分
C、行政机关因为其财政支出多为国家划拨,因此不作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D、单位可以构成贷款诈骗罪的主体

答案B,C,D

解析 A项,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的公司、单位,不具有成为单位犯罪主体的资格。当然,如果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公司,公司是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因此A项正确。
    B项,凡是《刑法》没有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即使单位实施了,也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但是对于单位实施的盗窃行为,并非不构成犯罪,只是不构成单位犯罪,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按自然人犯罪处理,因此B项错误。
    C项,《刑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行政机关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因此C项错误。
    D项,根据《全国人民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规定,单位不能构成贷款诈骗罪,对于单位实施的贷款诈骗行为,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对于单位十分明显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签订、履行借款合同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注意:金融诈骗罪的八个罪名中,有三个罪名是纯正的自然人犯罪,包括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因此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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