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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是国家建设部门的局长,也是某国家重大项目的负责人,申请人李某希望能够顺利承办该项目,因此给王某送上5万元的好处费。王某答应将项目批给李某,但因故未成。李某见没能承包项目,要求王某退还好处费,王某拒不退还,并成胁李某说如果再来要钱就要在圈内把李某“搞臭”
王某是国家建设部门的局长,也是某国家重大项目的负责人,申请人李某希望能够顺利承办该项目,因此给王某送上5万元的好处费。王某答应将项目批给李某,但因故未成。李某见没能承包项目,要求王某退还好处费,王某拒不退还,并成胁李某说如果再来要钱就要在圈内把李某“搞臭”
admin
2015-09-30
38
问题
王某是国家建设部门的局长,也是某国家重大项目的负责人,申请人李某希望能够顺利承办该项目,因此给王某送上5万元的好处费。王某答应将项目批给李某,但因故未成。李某见没能承包项目,要求王某退还好处费,王某拒不退还,并成胁李某说如果再来要钱就要在圈内把李某“搞臭”。对王某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
选项
A、诈骗罪
B、受贿罪
C、敲诈勒索罪
D、受贿罪与敲诈勒索罪
答案
B
解析
依照《刑法》第385条的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其中,收受贿赂构成犯罪,必须同时具备收受他人财物和为他人谋取利益两方面的内容,而“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已经为他人谋取了利益; (2)已经着手为他人谋取利益,但还没有谋取到利益;(3)既没有为他人谋取到利益,也没有着手为他人谋取利益,但许诺为他人谋取利益。依照《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诈骗犯罪行为的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行为人设法使被害人在认识上产生错觉,以致“自愿”地将自己所有或者持有的财物交付给行为人。依照《刑法》第274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向公私财物的所有人或者持有人强索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就本题案情而言,首先李某并没有陷入错误认识,王某显然不构成诈骗罪;其次,王某作为国家机关任职的人员,收受李某送来的5万元好处费并答应为其办事,这一行为符合受贿罪的构成特征,最终未实际办成并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最后,李某要求退还而王某拒绝退还并予以威胁的行为,不能构成敲诈勒索罪,因为此时李某已经占有了财物,其威胁之行为并非强索财物的行为。综上所述应认定王某构成受贿罪,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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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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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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