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市安平区天龙公司欠安华区恒大公司货款人民币50万元,安乐区建华公司欠安平区天龙公司货款人民币100万元,此两项货款均已届还款期限,但尚未偿还。恒大公司急于用款,经调查了解天龙公司无力还款,便多次催促天龙公司向建华公司索要欠款,天龙公司置之不理。 如果

admin2013-03-06  23

问题 滨海市安平区天龙公司欠安华区恒大公司货款人民币50万元,安乐区建华公司欠安平区天龙公司货款人民币100万元,此两项货款均已届还款期限,但尚未偿还。恒大公司急于用款,经调查了解天龙公司无力还款,便多次催促天龙公司向建华公司索要欠款,天龙公司置之不理。
如果恒大公司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安荣区百川公司又提出天龙公司欠其20万元货款,到期无力归还,因此,百川公司采取与恒大公司同样的实现债权的方式,向该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决定对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各自提起的诉讼合并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B、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C、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分别是对方提起的诉讼中的第三人
D、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应当推选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E、人民法院应当为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指定诉讼代表人

答案B

解析 (1)选项C: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分别就自己享有的债权提起诉讼,对对方诉讼的债权并无独立请求权,也无利害关系,不属于第三人;(2)选项AB: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分别对天龙公司享有债权,并非有共同的诉讼标的(50万元VS20万元),而是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3)选项DE:当事人人数众多时才涉及“诉讼代表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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