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甲公司与上海市乙公司发生购销合同纠纷后,根据合同仲裁条款由杭州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根据乙公司的申请,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了该裁决,对此案下列处理办法中,当事人可以选择的是( )。

admin2008-10-08  36

问题 南京市甲公司与上海市乙公司发生购销合同纠纷后,根据合同仲裁条款由杭州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根据乙公司的申请,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了该裁决,对此案下列处理办法中,当事人可以选择的是(    )。

选项 A、根据原仲裁条款,申请杭州仲裁委员会重新仲裁
B、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C、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并申请仲裁
D、无需达成新的仲裁协议,可申请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答案B,C

解析 《仲裁法》第9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得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A项错误。仲裁裁决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B项正确,也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因此C项正确,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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