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留置送达必须符合下列哪些条件?( )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留置送达必须符合下列哪些条件?( )
admin
2009-01-14
32
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留置送达必须符合下列哪些条件?( )
选项
A、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
B、送达人必须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
C、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D、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答案
1,2,4,8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可见,ABCD均是留置送达有效的法定条件。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3s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晋某、王某转移公司动产的行为构成何罪?薛某的行为如何定罪?
晋某、王某分别担任亚字水暖器材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该公司中集体股占80%,国有股占20%。1999年,政府对公司进行改制过程中,二人合伙买下了公司中的国有股份。随后他们以公司亏损为由,分批让职工回家待业(劳动关系并未解除),逐渐缩小生产规模,并以他
消防安全处有无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为什么?若刘利民提起诉讼,则应以谁为被告?
甲为某食品店的采购员,他经常随身携带该食品店的介绍信和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对外联系业务。某年7月,该食品店负责人口头告知甲到某食品厂购买一批棒棒糖,甲到食品厂后并未说明只购糖果,在购买糖果后,发现该厂生产的蜂蜜蛋糕很好,便以食品店的名义购买蜂蜜蛋糕10箱。甲
被告陈某与原告王、张夫妇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成立?设陈××回原籍探亲时追认了陈某的行为,本案应如何处理?
高治与杜焘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杜焘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如果张风住人该房后,杜焘拒绝张凤从楼梯上下,并拿出其产权证,产权证的确将楼梯产权确认给杜焘,杜焘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运用行政法基本理论分析该案中的政府行为。联系该案谈谈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答题要求:1.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2.不少于600字。
案情:2007年2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买1000台A型微波炉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3月10日前办理托运手续,货到付款。乙公司如期办理了托运手续,但装货时多装了50台B型微波炉。甲公司于3月13日与丙公司签订合同,将处于运输途中的
案情:甲市A区的运达公司与乙市B区的天盛公司签订建设施工合同,约定由天盛公司承建运达公司在丙市C区的办公大楼,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一切纠纷,提交设立在甲市的D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之后双方又达成了一个补充协议,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也可以向乙市B区法院起诉
2010年案例分析案情:2007年2月,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出资设立北陵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陵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持股比例各20%;甲、乙各以100万元现金出资,丙以私有房屋出资,丁以专利权出资,戊以设备出资,各折价1
随机试题
简述学科课程的内涵及其优缺点。
目前全球经济实力最强、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国家联合体是_________。
按照青建管质字[2011]93号文件要求,脚手架采用密目网封闭后还必须在外侧四周架设外挑式安全网,在离地()米搭设第一道,并在每隔不大于()米搭设一道。
下列关于公司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脑干包括()。
调整企业资金结构并不能()。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包含“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基本内涵。其中,属于社会主义法治核心内容的是
戊戌维新运动的失败,主要是由于维新派自身的局限和以慈禧太后为首的强大的守旧势力的反对。维新派的局限性,主要表现为()
Afteracarefulexamination,thedoctor______aflewmedicineandathree-dayrestforher.
TheArtofFriendshipA)OneeveningafewyearsagoIfoundmyselfinananxiety.Nothingwasreallywrong—myfamilyandIwe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