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底王某拟将其所有的位于广东省番禺区的一套房屋出售,于是在某网站上发布了有关房屋位置、价格等房屋出售信息。李某看见王某发布的房屋出售信息后当即打电话给王某,双方约定于2014年1月1日看房。1月1日,李某看完房后表示对房屋很满意,但是希望价格能降

admin2016-12-22  41

问题 2013年年底王某拟将其所有的位于广东省番禺区的一套房屋出售,于是在某网站上发布了有关房屋位置、价格等房屋出售信息。李某看见王某发布的房屋出售信息后当即打电话给王某,双方约定于2014年1月1日看房。1月1日,李某看完房后表示对房屋很满意,但是希望价格能降为100万元,王某决定回家和妻子商议一下。1月10日,王某妻子因患病急需钱,遂同意以100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李某。双方于1月12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约定待2月1日李某付清全部价款后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1月18日王某调查并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李某经营的小加工厂即将倒闭,根本无力支付购房款,于是要求李某提供担保,李某当场予以拒绝并明确表示无力履行合同,王某提出解除合同。1月20日王某将房屋以110万元的价格转卖给了郝某,并于当日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郝某当场交付了全部购房款。1月21日王某提出先借住一段时间,2月20日新房装修好了即搬出去,郝某答应。2月10日因发生地震,房屋全部坍塌。
根据我国债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王某解除与李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结果
B、王某解除与李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结果
C、王某解除与李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是行使不安抗辩权的结果
D、王某解除与李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是行使后履行抗辩权的结果
E、王某解除与李某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行使法定解除权的结果

答案E

解析 (1)选项ABcD:本题中,王某和李某约定2月1日李某付清全部价款后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说明李某是先履行一方,王某是后履行一方。不存在后履行抗辩权的说法,排除选项D。提供担保是王某作为先履行一方提出的请求,排除同时履行抗辩权(无履行先后顺序)和不安抗辩权(先履行义务一方提出)。王某提出李某提供担保的请求后,李某当场予以拒绝并表示不履行合同也不是在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2)选项E:我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法定解除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②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选项E);
③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④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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