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系某高校退休教授,2019年下半年发生如下业务: (1)7月为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建筑设计服务,取得建筑设计费400000元以及方案创意奖励50000元。 (2)8月将一套闲置住房对外出租,一次性预收全年租金30000元。 (3)9月将境内一套别墅转让

admin2019-10-24  36

问题 赵某系某高校退休教授,2019年下半年发生如下业务:
(1)7月为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建筑设计服务,取得建筑设计费400000元以及方案创意奖励50000元。
(2)8月将一套闲置住房对外出租,一次性预收全年租金30000元。
(3)9月将境内一套别墅转让,取得转让收入4800000元。该别墅于2018年5月购进,购进时支付价款3000000元。
(4)10月将2011年购买的有价证券通过证券交易机构出售,取得收入320000元,该证券的购买价为240000元。
(5)10月向新加坡某中介公司咨询投资业务,该公司不派人来华,以邮件、电话方式提供咨询服务。赵某支付给新加坡公司咨询费200000元,资料费1500元。
(6)12月将一项专利权转让给国内某企业,取得收入130000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赵某合计应缴纳增值税(    )元。

选项 A、242106.80
B、241678.23
C、246132.54
D、246920.95

答案B

解析 业务(1):赵某属于其他个人,提供建筑设计服务,应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适用3%的征收率。
应纳增值税:(400000+50000)÷(1+3%)×3%=13106.80(元)。
业务(2):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应纳增值税为0。
业务(3):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4800000÷(1+5%)×5%=228571.43(元)。
业务(4):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免征增值税。应纳增值税为0。
业务(5):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应代扣代缴增值税=(200000+1500)÷(1+6%)×6%=11405.66(元)。
业务(6):税法规定,转让专利权免征增值税。
赵某合计应纳增值税=13106.80+228571.43=241678.23(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2zZ1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