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市区的某公司为“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自2019年7月1日起,签订经营租赁合同出租营改增以前取得的房产,合同约定租赁期五年,每年含税租金10万元,并约定第一年7月1日一次性向承租方收取50万元房屋租金,一次性开具发票。公司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问题

admin2021-11-01  36

问题 位于市区的某公司为“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自2019年7月1日起,签订经营租赁合同出租营改增以前取得的房产,合同约定租赁期五年,每年含税租金10万元,并约定第一年7月1日一次性向承租方收取50万元房屋租金,一次性开具发票。公司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问题:
假设当期无其他业务,就第一年收取租金、计提税金及附加、结转收入和税费的业务作出账务处理。(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和房产税)

选项

答案账务处理: ①收取租金: 借:银行存款 500 000 贷:预收账款 476 190.48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3 809.52 ②计提税金及附加: 借:递延税款 2 380.95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1 666.67 ——应交教育费附加 714.28 ③结转收入和税费: 借:预收账款 47 619.05 贷:其他业务收入 47 619.05 借:税金及附加 238.1 贷:递延税款 238.1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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