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出售自己的玉佩。约定甲于5月2日向乙交付玉佩,乙验收合格后当天向甲付款。4月28日,甲由同丙签订合同将该玉佩出售予丙,并当场将该玉佩交给丙。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5月2日前乙:( )

admin2017-10-30  42

问题 甲向乙出售自己的玉佩。约定甲于5月2日向乙交付玉佩,乙验收合格后当天向甲付款。4月28日,甲由同丙签订合同将该玉佩出售予丙,并当场将该玉佩交给丙。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5月2日前乙:(    )

选项 A、不得向甲主张违约责任,因为履行期没有届满,不构成违约
B、不得向甲主张违约责任,因为玉佩所有权尚未移转,甲仍得履行
C、得向甲主张缔约过失责任,因为合同因标的不能而无效
D、得向甲主张默示预期违约的责任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一物二卖及预期违约的问题。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应无疑问。但在将玉佩交付转让之前,甲仍为该玉佩的所有权人,故甲仍可与丙签订买卖合同,甲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也是有效的。甲将玉佩转让于丙后,其行为对与乙的合同而言构成预期违约,故乙可向甲主张预期违约的责任。本题中,依据上述分析,ABC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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