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纠纷。按合同中的仲裁条款,A公司向中国某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该仲裁庭的组成可以有哪几种方式?  

admin2014-07-18  29

问题 美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纠纷。按合同中的仲裁条款,A公司向中国某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该仲裁庭的组成可以有哪几种方式?  

选项 A、由双方当事人各自选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  
B、三名仲裁员皆由当事人共同选定  
C、三名仲裁员皆由当事人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D、双方当事人各自选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法规定的关于仲裁庭组成的知识。
  这是一个直接考查法律条文的题目。根据我国仲裁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本题选项B的错误在于如果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为自己一方指定一名仲裁员,同时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因此,在事实上当事人只能共同选定两名仲裁员而不是三名。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UW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