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因出国留学,将自家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在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后来乙因做生意急需钱,便将该幅字画以3万元价格卖给丙。甲回国后,发现自己的字画在丙家中,询问情况后,向法院起诉。下列有关该纠纷的表述中哪
甲因出国留学,将自家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在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后来乙因做生意急需钱,便将该幅字画以3万元价格卖给丙。甲回国后,发现自己的字画在丙家中,询问情况后,向法院起诉。下列有关该纠纷的表述中哪
admin
2018-08-04
24
问题
甲因出国留学,将自家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在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后来乙因做生意急需钱,便将该幅字画以3万元价格卖给丙。甲回国后,发现自己的字画在丙家中,询问情况后,向法院起诉。下列有关该纠纷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B、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
C、甲对该幅字画享有所有权
D、丙对该幅字画享有所有权
答案
B,D
解析
字画属于甲所有,乙作为保管人无权处分该字画。乙将该幅字画以3万元价格卖给丙,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根据《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尽管丙不能直接根据该效力待定的买卖合同取得字画所有权,但是,根据善意取得制度,丙能够取得该幅字画的所有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L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是
所有权人在其所有的财产上为他人设定他物权后,虽然占有等权能与所有权人发生分离,但所有权并不消灭。当所有物上设定的其他权利消灭,所有权的负担除去以后,所有权恢复其圆满的状态。这体现了所有权的
黄某与唐某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约定财产平均分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全部由唐某偿还。经查,黄某以个人名义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刘某借款10万元用于购买婚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有人认为:“无行为则无责任。”请运用侵权责任法的理论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试述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战时缓刑的适用条件包括()。
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1)本条规定的是民法中的何种制度?该制度的
甲邀请乙一同从事长途客车经营,约定乙按照年客运收入的5%提成,经营风险由甲承担。某日,客车在运输途中和一辆货车相撞,造成车内乘客丙当场死亡。客车因严重受损被送往修理厂丁修理,之后交警认定事故原因是由货车司机违章驾驶造成。甲以货车司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为由拒付
中国法学会属于( )。
随机试题
A、Heeatsalotaftermarriage.B、Hesleepsalotaftermarriage.C、Heexerciseslessaftermarriage.D、Hedrinksalotafterma
A.2~4周B.4~6周C.6~8周D.8~10周E.10~12周自体瓣膜亚急性感染性心内膜炎抗感染治疗的疗程是
下列著名诗句出自龚自珍《己亥杂诗》的是【】
Eatingtoomuchfatcan______heartdiseaseandcausehighbloodpressure.
症见遍体浮肿,皮肤绷急光亮,胸脘痞闷,烦热口渴,小便短赤,大便干结,舌红,苔黄腻,脉濡数,辨证为
CT机将电信号转换为数字信号的部件是
面值为100万美元的3个月期国债,当指数报价为92.76时,以下不正确的是()。
客户对财务利益的要求大致有三种,即()。Ⅰ.要求最大限度地节约每年税收成本,增加每年客户可支配的税后利润Ⅱ.要求若干年后因为采用了较优的纳税方案,而达到所有者权益的最大的增值Ⅲ.既要求增加短期税后利润,也要求长期资本增值Ⅳ.既要
设f(x,y)为连续函数,则等于
Haveyoutalkedtoherlately?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