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法院在审理一行政案件中认为某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哪项?( )

admin2012-12-29  39

问题 某法院在审理一行政案件中认为某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哪项?(     )

选项 A、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对地方性法规的合宪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
B、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应当适用国家法律进行审判
C、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通过所在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
D、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公民的名义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

答案A

解析 A项不正确,因为我国法院没有司法审查权,法院无权对法律、法规进行合完性和合法性审查。B项表述反映了我国法律的效力等级,依据《立法法》第79条的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故B项正确。C、D两项涉及的是合宪性审查的提起程序问题。我国《立法法》第90条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还规定,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也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所以C、D两项都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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