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以下文字,完成下列问题 日常工作中,如果一件事发展得太过顺利,我们总会隐隐觉得有哪里不对,这样的直觉是有道理的。澳大利亚和法国的研究者们最近在某学术期刊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说明了为什么当所有的证据都指向同一个结果时,它反而可能有问题。他们将此称之

admin2019-05-30  29

问题 阅读以下文字,完成下列问题
    日常工作中,如果一件事发展得太过顺利,我们总会隐隐觉得有哪里不对,这样的直觉是有道理的。澳大利亚和法国的研究者们最近在某学术期刊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说明了为什么当所有的证据都指向同一个结果时,它反而可能有问题。他们将此称之为“一致性悖论”。
    研究者以证人指认犯人为例研究了一致性悖论,发现在辨认嫌疑人过程中,系统偏差可能来自多种心理偏差,如警方给证人展示照片的方式、证人自身的个人偏见等。而研究者发现,哪怕是细小的偏差都会对最终的整体结果产生极大影响。具体来讲,即使在 1%的辨认过程中施加偏差,如暗示某人是犯人,最终当 3个以上的证人意见一致时,他们的意见就不再可靠。有趣的是,如果__________,那么其他证人正确的概率反而会大大增加。
    为什么会这样?可以用数学中的贝叶斯分析来说明。以扔硬币为例:如果我们有一枚硬币,扔到正面的概率为 55%,而非普通硬币的 50%,只要扔的次数足够多,就会发现正面向上多于反面向上的次数,进而发现这个硬币是有问题的。换句话说,当我们看到投掷结果中正面向上的次数显著多于反面向上时,就会意识到出问题的是硬币,而非概率定理。同样,根据概率定理,很多证人同时得到一致结论的可能性极低,所以更有可能的是系统出了差错。
    在警方组织的嫌疑人指认中,指认同一个人有罪的证人数目越多,这个人真正有罪的概率就越大。然而,这只适用于没有任何系统偏差存在的理想情况。实际情况中,当指认同一个人为犯人的证人数目增加到一个值以后,该嫌疑人真正有罪的概率反而会下降,最终与随机指认毫无差别,且系统偏差越大,概率下降得越早。
比方说,如果你让证人完成一项较为容易的任务,比如从一堆香蕉中找出一个苹果,所有人都几乎不会出错,多人结论一致的情况就可能出现,而指认犯人要比在一堆香蕉中找到苹果复杂得多。模拟显示,如果 ,他们认错人的概率会高达 48%,在这种情况下,许多证人同时指认一个人为犯人的概率就相当低了;但如果 ,他们认错人的概率会大大降低,多个证人结论一致的情况出现的可能性也会提高。
    在法律领域之外,一致性悖论还有很多用武之地,一个重要的应用就是加密技术。数据加密通常通过确认一个很大的数字是否为质数来进行,这个判断过程的错误率要达到非常低才行:低于 2 的负 128 次方才可以接受。在这一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系统差错就是计算机故障。大多数人都不会想到宇宙射线会导致电脑将一个合数误认为质数,毕竟这件事发生的概率只有 10 的负 13 次方——但要注意,这个概率要大于我们所要求的误差(2 的负 128 次方),所以这类误差主导了整个过程的安全性。正因于此,加密协议所宣称的安全程度越高,实际的过程就越容易受计算机故障影响。
    一致性悖论虽然听起来违背直觉,但研究者解释,一旦我们了解了足够的信息,就能理解它了。
第5段中“正因于此”的“此”,指的是

选项 A、加密技术判断过程的错误率并不可能达到2的负128次方
B、除宇宙射线外,还有其他因素会引起计算机的系统误差
C、上述加密技术的判断过程是在目前使用最为广泛的方法
D、出现计算机故障的概率高于加密技术判断过程的错误率

答案D

解析 定位“正因于此”所在位置,出现在第⑤段尾句,结合前文内容进行理解。 该段首句交代,一致性悖论可以应用于加密技术,后文开始解释原因,即加密技术的错误率低于 2的负 128次方才可进行数据加密,但在加密技术判断过程中可能出现计算机故障,发生故障的概率为 10的负 13次方,计算机故障概率大于我们所要求的误差。而尾句“正因如此”中的“此”,指代的就是前文论述的原因,即计算机出现故障的概率高于加密过程中出错的概率。对应 D项。
A项“不可能”文段并没有论述,无中生有且表述过于绝对,排除;
B项,文段只提到“宇宙射线”,“其他因素”并未提及,无中生有,排除;
C项,“目前使用最为广泛的方法”文段并未论述,无中生有,排除。
故正确答案为 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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