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某施工单位参与某高层商用办公楼土建工程的投标(安装工程由业主另行招标)。为了既不影响中标,又能在中标后取得较好的收益,决定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对原估价作适当调整,具体数字如表5-1所示。 现假设桩基围护工程、主体结构工程、

admin2010-03-12  52

问题   背景:
   某施工单位参与某高层商用办公楼土建工程的投标(安装工程由业主另行招标)。为了既不影响中标,又能在中标后取得较好的收益,决定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对原估价作适当调整,具体数字如表5-1所示。
       
   现假设桩基围护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工程的工期分别为4个月、12个月、8个月,贷款月利率为1%,并假设各分部工程每月完成的工作量相同且能按月度及时收到工程款(不考虑工程款结算所需要的时间)。

  问题:
   (1)该承包商所运用的不平衡报价法是否恰当?为什么?
   (2)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后,该承包商所得工程款的现值比原估价增加多少(以开工日期为折现点)?

选项

答案(1)恰当。因为该承包商是将属于前期工程的桩基围护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单价调高,而将属于后期工程的装饰工程的单价调低,可以在施工的早期阶段收到较多的工程款,从而可以提高承包商所得工程款的现值。而且,这三类工程单价的调整幅度均在±10%以内,一般不会受到质疑。 (2) 解法一: 计算单价调整前后的工程款现值。 ①单价调整前的工程款现值 桩基围护工程每月工程款A1=1 480/4=370万元 主体结构工程每月工程款A2=6 600/12=550万元 装饰工程每月工程款A3=7 200/8=900万元则,单价调整前的工程款现值: PV0=A1(P/A,1%,4)+A2(P/A,1%,12)(P/F,1%,4)+A3(P/A,1%,8)(P/F, 1%,16) =370×3.902 0+550×11.255 1×0.961 0+900×7.651 7×0.852 8 =1 443.74+5 948.88+5 872.83 =13 265.45万元 ②单价调整后的工程款现值 桩基围护工程每月工程款A′1=1 600/4=400万元 主体结构工程每月工程款A′2=7 200/12=600万元 装饰工程每月工程款A′3=6 480/8=810万元 则,单价调整后的工程款现值: PV′=A1′(P/A,1%,4)+A2′(P/A,1%,12)(P/F,1%,4)+A3′(P/A,1%,8)(P/F, 1%,16) =400×3.902 0+600×11.255 1×0.961 0+810×7.651 7×0.852 8 =1 560.80+6 489.69+5 285.55 =13 336.04万元 ③两者的差额 PV′-PV0=13 336.04-13 265.45=70.59万元 因此,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后,该承包商所得工程款的现值比原估价增加70.59万元。 解法二: 先按解法一计算A1、A2、A3和A′1、A′2、A′3,则两者的差额 PV′-PV0=(A′1-A1)(P/A,1%,4)+(A′2-A2)(P/A,1%,12)(P/F,1%,4)+ (A′3-A3)(P/A,1%,8)(P/F,1%,16) =(400-370)×3.9020+(600-550)×11.255 1×0.961 0+(810-900)×7.651 7×0.852 8 =70.58万元

解析 本案例主要考核的是投标技巧中的不平衡报价法的特点、适用范围及在投标过程中的具体运用。
   不平衡报价法的基本原理是在估价(总价)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分项工程的单价,所谓“不平衡报价”是相对于单价调整前的“平衡报价”而言。通常对前期工程、工程量可能增加的工程(由于图纸深度不够)、计日工等,可将原估单价调高,反之则调低。其次,要注意单价调整时不能畸高或畸低,一般来说,单价调整幅度不宜超过±10%,只有对承包商具有特别优势的某些分项工程,才可适当增大调整幅度。
   本案例要求运用工程经济学的知识,定量计算不平衡报价法所取得的收益。因此,要求考生能熟练运用资金时间价值的计算公式和现金流量图。
   计算中涉及两个现值公式,即:
         一次支付现值公式  P=F(P/F,i,n)
         等额年金现值公式  P=A(P/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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