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改编】某施工合同约定如下: (1)合同工期为110天,工期奖或罚均为3000元/天(已含税金)。 (2)当某一分项工程实际量比清单量增减超过10%以上时,调整综合单价。 (3)规费费率3.55%,增值税销项税率11%。 (4)机械闲置补偿费为台班

admin2019-03-27  21

问题 【2011改编】某施工合同约定如下:
(1)合同工期为110天,工期奖或罚均为3000元/天(已含税金)。
(2)当某一分项工程实际量比清单量增减超过10%以上时,调整综合单价。
(3)规费费率3.55%,增值税销项税率11%。
(4)机械闲置补偿费为台班单价的50%,人员窝工补偿费为50元/工日。
开工前,承包人编制并经发包人批准的网络计划如图所示。

工作B和工作I共同使用一台施工机械,只能顺序施工,不能同时进行,台班单价为1000元/台班。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C工作施工中,因设计方案调整,导致C工作持续时间延长10天,造成承包方人员窝工50个工日。
事件2.I工作施工开始前,承包方为了获得工期提前奖励,拟定了I工作缩短2天作业时间的技术组织措施方案,发包方批准了该调整方案。为了保证质量,I工作在压缩2天后不能再压缩,该项技术组织措施产生费用3500元。
事件3.H工作施工过程中,劳动力供应不足,使H工作拖延了5天。承包方强调劳动力供应不足是因为天气过于炎热所致。
事件4.招标文件中G工作的清单工程量为1750m3(综合单价为300元/m3),与施工图纸不符,实际工程量为1900m3。经承发包双方商定,在G工作工程量增加但不影响因事件1~3而调整的项目总工期的前提下,每完成1m3增加的赶工工程量按综合单价60元计算赶工费(不考虑其他措施费)。
上述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均及时向发包方提出了索赔,并得到了相应的处理。
问题:(计算过程和结果均以元为单位,结果取整)
事件1~4发生后,承包方可得到总的费用追加额是多少?

选项

答案(1)各事件可索赔费用: ①事件一: (50×50+1000×50%×10)×1.0355×1.11=8621元 ②事件二:0 ③事件三:0 ④事件四: 1900﹣1750=150m3,其中50m3无需赶工 (50×300+100×360)×1.0355×1.11=58620元 小计:8621+58620=67241元 (2)工期奖励:(110+3﹣111)×3000=6000元 总的费用追加额:67241+6000=73241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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