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居民企业A公司分别控股了两家公司甲国B1公司、甲国B2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50%、50%;B1持有丙国C1公司30%股份,B2持有丙国C2公司50%股份。C1、C2分别持有戊国D公司20%、40%股份。2019年相关业务如下: (1)B1公司应纳税所

admin2021-09-29  22

问题 中国居民企业A公司分别控股了两家公司甲国B1公司、甲国B2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50%、50%;B1持有丙国C1公司30%股份,B2持有丙国C2公司50%股份。C1、C2分别持有戊国D公司20%、40%股份。2019年相关业务如下:
(1)B1公司应纳税所得总额为1 000 万元(假设该“应纳税所得总额”中在B1公司所在国计算税额抵免时已包含投资收益还原计算的间接税额,下同),其中来自C1公司的投资收益为300万元,按10%缴纳C1公司所在国预提所得税额为30万元;B1公司适用税率为30%,其当年在所在国按该国境外税收抵免规定计算后实际缴纳所在国所得税额为210万元;B1公司当年税前利润为1 000万元。B1公司将当年税后利润全部分配。
(2)D公司应纳税所得总额和税前会计利润均为1 250万元,适用税率为20%,无投资收益和缴纳预提所得税项目。当年D公司在所在国缴纳企业所得税为250万元;D公司将当年税后利润1 000万元全部分配。
(3)C2公司应纳税所得总额为2 000万元,其中从D公司分得股息400万元,按10%缴纳D公司所在国预提所得税额为40万元。C2公司适用税率为25%,假设其当年享受直接和间接抵免后实际缴纳所在国所得税额为360万元;当年税前利润为2 000万元。C2公司将当年税后利润的一半用于分配。同时,将该公司2018年未分配税后利润1 600万元(实际缴纳所得税额为400万元,且无投资收益和缴纳预提所得税项目)一并分配。
(4)B2公司应纳税所得总额为5 000万元,其中来自C2公司的投资收益为1 200万元,按10%缴纳C2公司所在国预提所得税额为120万元。B2公司适用税率为30%,假设其当年享受直接和间接抵免后实际缴纳所在国所得税额为1 140万元;当年税前利润为5 000万元。B2公司将当年税后利润全部分配。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C2公司已纳税额属于可由B2公司就2019年度分得股息间接负担的税额共计为(          )万元。

选项 A、300
B、125
C、200
D、235

答案A

解析 C2公司符合A公司的间接抵免持股条件。符合条件的间接负担下层公司税额0万元。
C2公司适用税率为25%,其当年享受直接和间接抵免后实际缴纳所在国所得税额为360万元;当年税前利润为2 000万元,则其税后利润为1 600万元(2 000万元一360万元一40万元);C2公司将当年税后利润的一半用于分配,C2公司向B2公司按其持股比例50%分配股息400万元(1 600万元×50%×50%);同时,将该公司2018年未分配税后利润1 600万元(实际缴纳所得税额为400万元,且无投资收益和缴纳预提所得税项目)一并分配,向B2公司按其持股比例50%分配股息800万元(1 600万元×50%);C2公司向B2公司按其持股比例分配股息1200万元。
将数据代入抵免公式计算,C2公司已纳税额属于可由B2公司就2019年度分得股息间接负担的税额共计为300万元,其中以2018年度利润分配股息间接负担的税额100万元[(360+40+0)×(400÷1600)=100万元];以2018年度利润分配股息间接负担的税额200万元[(400+0+0)×(800÷1 600)=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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