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和国民党统治时期新闻法制的异同。(复旦大学,2008年)

admin2014-12-25  59

问题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和国民党统治时期新闻法制的异同。(复旦大学,2008年)

选项

答案(1)袁世凯与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的新闻法制: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用《临时约法》对新闻事业加以管理,并颁布《出版法》《新闻电报章程》《著作权法》《管理新闻营业条例》《报纸法案》等;为了使摧残舆论暴行合法化,袁世凯在执政期先后颁布多条法律、条例来限制言论出版自由。1914年12月,袁世凯政府颁布《出版法》。该法对包括报纸在内的一切文字、图画印刷物都作了类似《报纸条例》中的规定。法律已十分苛刻,各地官府在执行过程中还层层加码。民国初年新闻法律制度的特点:一是在形式上采用自由新闻体;二是带有浓重的半封建半殖民地色彩;三是滥用军法,惟军阀意志是从。 (2)国民党统治时期,在新闻宣传方面,提出“党化新闻界”“以党治报”的指导方针。并颁布了《出版法》《修正出版法》《新闻记者法》《指导党报条例》《审查刊物条例》《新闻检查标准》《战时新闻禁载标准》《修正出版法》《新闻记者法实施细则》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法令、条例。形成了以“党治高于法治”为特点,以“新闻统制”为核心的新闻法律制度。这些政策法规的共同点是,将共产主义和共产党规定为非法,予以严厉取缔。其实质是为了维护国民党的专制统治,剥削广大人民的言论自由与出版自由。 在此期间新闻统制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①限制言论出版自由权利、新闻自由和新闻公正;②新闻事业的创办及其条件;③新闻出版的禁载事项;④新闻出版的检查制度;⑤广播事业的创建与管理。国民党统治时期新闻法律制度的特点:一是熔“民主”与专制于一炉。国民党政府是保护地主与官僚买办资产阶级反动统治、镇压与束缚广大人民群众的工具,但是却打着孙中山的“三民主义”的旗帜。在新闻立法方面,大量抄袭资本主义法律中的“民主”“自由”等空泛的词句,将资产阶级的言论出版自由的原则同封建专制主义、法西斯主义的思想混合在一起;明明是钳制性的措施,但又要贴上自由的标签;刚刚发布一项保护言论出版自由的规定,但紧接着的往往是一项统制新闻事业的条例。二是将对新闻事业的“法治”建筑在“党治”的基础上。国民党为了确立其对全国独裁统治的法律地位,假托孙中山的“建国三时期”(军政时期、训政时期、宪政时期)的学说, “国民大会”于1946年12月25日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虽然载有不少“民主”“自由”的浮言虚语,但其本质是把独裁统治“合法”化,距《宪法》公布仅四个多月,国民党政府又颁布了《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等法令,把《宪法》承诺的形式上的“民主”“自由”统统收了回去。三是非常法具有特殊的法律效力。在国民党的法律制度与体系中,非常法的法律效力往往高于普通法律,甚至可以把宪法弃之一边。 (3)两者的异同 相同: ①在形式上,都宣称建立新闻出版自由体制,承认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然而实际上,依然是专制法制体系。这_方面表现在制定和颁布行政法令,另一面表现在迫害反对专制提倡自由的报人和报纸,尤其以袁世凯统治期间的癸丑报灾为盛。 ②在内容上,都较为全面,主要是借鉴西方资产阶级法律,对于新闻事业的创办条件、新闻出版的禁载事项,以及广播事业的建立等做出了规定。与西方资产阶级不同的是,民国时期的新闻出版进行审查和检查制度,这一制度延续到现在。 ③在法律执行和实践上,两者都依赖军阀、非法手段实行。在这两个时期,军阀混战、暗杀报人、自由人士的现象屡见不鲜。 不同: ①在法律体系上,国民政府统治时期的新闻统治体系更加完善,几乎涵盖了涉及新闻法律的所有方面,这些尝试是十分有意义的。新闻统治规定了新闻出版的一系列事宜,尤其在广播相关的法律上,详细规定了广播业的建立、审批等制度,有利于广播事业的发展,比北洋政府走得更远。 ②在法制形式上,国民政府依赖党治,而北洋政府依赖军阀。从这点可以看。出,国民政府新闻法制相对“民主”和间接化,自由民主的思想也深入人心,虽然党治依然具有法西斯和专制的特点,但是在形式上,则较为宽松。 ③对于记者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保护上,北洋军阀尤其是袁世凯统治时期,记者多半受到钳制和迫害,新闻从业者得不到保护。而在国民党统治时期,专门的法律出炉,颁布了《新闻记者法实施细则》,这在中国新闻史上是第一次,也是一种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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