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25%。E公司只产销一种甲产品,甲产品只消耗乙材料,有关资料如下: 资料一:该产品全年产销量一致。2017年固定成本总额为3500000元,该产品生产资料如表1所示: 资料二:2017年第四季

admin2017-10-23  17

问题 E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25%。E公司只产销一种甲产品,甲产品只消耗乙材料,有关资料如下:
资料一:该产品全年产销量一致。2017年固定成本总额为3500000元,该产品生产资料如表1所示:

资料二:2017年第四季度按定期预算法编制2018年的企业预算,部分预算资料如下:
(1)乙材料2018年年初的预计结存量为2500千克,各季度末乙材料的预计结存量为下季度生产需用量的10%,2018年年末的预计结存量为2875千克,每季度乙材料的购货款于当季支付40%,剩余60%于下一个季度支付;2018年年初的预计应付账款余额为130000元。
(2)该公司2018年年度生产预算如表2所示:

(3)单位产品标准成本资料:乙材料的标准消耗量为6千克/件,标准单价12元/千克。
(4)E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实际生产甲产品4250件,耗用乙材料25500千克,目前供货商A公司提供的乙材料的不含税实际单价为11元/千克。资料三:目前的供货商A为一般纳税人,且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现有另外两家供货商B、C公司提出将来可以为其提供生产所需原材料,其中B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委托税务机关开具增值税税率为3%的发票;C为个体工商户,目前只能出具普通发票。A、B、C三家公司提供的原材料质量无差别,A、B公司所提供的原材料的不含税价格分别为11元/千克、10.5元/千克和C公司提供的含税价格10元/千克。假设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率为3%。
要求:
从利润最大化角度考虑E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应该选择哪家企业作为原材料供应商?从减少纳税负担应该选择哪家企业作为原材料供应商?

选项

答案甲产品的不含税单价=500(元) 每单位甲产品的增值税销项税额=500×17%=85(元) 单件产品实际耗用量=25500/4250=6(千克/件) 由于E公司的购货方式不会影响到其他的费用,所以在以下计算过程中省略其他费用。 从A处购货: 单位产品材料成本=6×11=66(元) 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66×17%=11.22(元) 应纳增值税=85-11.22=73.78(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73.78×(7%+3%)=7.38(元) 单位产品相关税后利润=(500-66-7.38)×(1-25%)=319.97(元) 从B处购货: 单位产品材料成本=6×10.5=63(元) 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63×3%=1.89(元) 应纳增值税=85-1.89=83.11(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83.11×(7%+3%)=8.31(元) 单位产品相关税后利润=(500-63-8.31)×(1-25%)=321.52(元) 从C处购货: 单位产品材料成本=6×10=60(元) 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0(元) 应纳增值税=85(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85×(7%+3%)=8.5(元) 单位产品税后利润=(500-60-8.5)×(1-25%)=323.63(元) 由上可知,C处购买原材料所获利润最大。A处购买原材料应交税金最少。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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