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黄某与张某之妻发生口角,被张某打成轻微伤。某区公安分局决定对张某拘留五日。黄某认为处罚过轻遂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受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dmin2020-11-19  25

问题 (2009年)黄某与张某之妻发生口角,被张某打成轻微伤。某区公安分局决定对张某拘留五日。黄某认为处罚过轻遂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受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某区公安分局在给予张某拘留处罚后,应及时通知其家属
B、张某之妻为本案的第三人
C、本案既可以由某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也可以由黄某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D、张某不符合申请暂缓执行拘留的条件

答案A,D

解析 A选项当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7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可见在公安机关做出拘留决定后,应当及时通知其家属。   
B选项不当选。《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本案中与诉讼有利害关系的应是张某,而非张某之妻,因此应该由张某作为诉讼的第三人。   
C选项不当选。虽然《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本案中提起诉讼的原告并非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张某,这表明并不能适用第19条规定的管辖。应该适用的是《行政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即本案的管辖法院应该是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法院。   
D选项当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本案中张某没有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申请暂缓执行,不符合法定的暂缓拘留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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