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公司于2000年1月以有偿出让方式取得一块土地(50年使用权),并于2002年1月在此地块上建成一座框架结构的写字楼,经济耐用年限为60年,残值率为0。该类建筑重置价格为每平方米2500元。该建筑物占地面积1000m2,建筑面积为1800m2,现用

admin2009-07-24  28

问题 某房地产公司于2000年1月以有偿出让方式取得一块土地(50年使用权),并于2002年1月在此地块上建成一座框架结构的写字楼,经济耐用年限为60年,残值率为0。该类建筑重置价格为每平方米2500元。该建筑物占地面积1000m2,建筑面积为1800m2,现用于出租,每年实收租金为72万元。另据调查,当地同类写字楼租金一般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50元,空置率为10%,每年需支付的管理费为年租金的3%,维修费为重置价的1.5%,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为每建筑平方米25元,保险费为重置价的0.2%,土地资本化率6%,建筑物资本化率8%。试根据以上资料评估该宗地2003年1月土地使用权的收益价格。

选项

答案计算总收益:总收益应该为客观收益而不是实际收益。 年总收益=50×12×1800×(1-10%)=972000(元) (2)计算总费用: ①年管理费=972000×3%=29160(元) ②年维修费=2500×1800×1.5%=67500(元) ③年税金=25×1800=45000(元) ④年保险费=2500×1800×0.2%=9000(元) 年总费用=①+②+③+④ =29160+67500+45000+9000=150660(元) (3)计算房地产纯收益: 年房地产纯收益=年总收益-年总费用 =972000-150660=821340(元) (4)计算房屋纯收益: ①计算年(折旧费)贬值额:年(折旧费)贬值额本来应该根据房屋的耐用年限而确定,但是,在本例中,土地使用年限小于房屋耐用年限,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届满,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这样,房屋的重置价必须在可使用期限内全部收回。本题中,房地产使用者可使用的年期为50-2=48(年),并且不计残值,视为土地使用权年期届满,地上建筑物一并由政府无偿收回(注:如计算残值,也可以)。 [*] ②计算房屋现值: 房屋现值=房屋重置价-年(折旧费)贬值额×已使用年数 =2500×1800-93750×1=4406250(元) ③计算房屋纯收益: 房屋年纯收益=房屋现值×房屋资本化率 =4406250×8%=352500(元) (5)计算土地纯收益: 土地年纯收益=年房地产纯收益-房屋年纯收益 =821340-352500=468840(元) (6)计算土地使用权价格: 土地使用权在2003年1月的剩余使用年期为:50-3=47(年) [*] =7308760(元) 单价=7308760÷1000=7309(元/m2) (7)评估结果: 本宗土地使用权在2003年1月的土地使用权价格为7308760元,单价为每平方米7309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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